傷害告訴乃論

告訴乃論與非告訴乃論 - 聯晟法網  告訴乃論之意謂指:非經告訴人(通常是犯罪被害人或具有告訴權之人)合法提出告訴,檢察官不得提起公訴,法官不能判罪。法律上均以「本章或ㄨㄨ罪,須告訴乃論」明定之的稱為「告訴乃論罪」,例如通姦,相姦、傷害、過失傷害、誹謗、公然侮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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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乃論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告訴乃論(英語:No trial without complaint),又稱親告罪、不告不理,是一個法律術語,指的是某一些刑事案件中,必須要有被害者提出訴訟,才會追究被告的罪責;對於已經起訴之案件,法院必須加以審理與判決,稱為告即應理。非告訴乃論,或稱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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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民眾遭傷害後,未提傷害告訴僅要求備案並「保留法律追訴權」是否可行?警察機關應作何處置?  (一)按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下罰金,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定有明文。此項普通傷害罪責,依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規定,須告訴乃論。亦即須經被害人或其他告訴權人提出告訴,才能追訴審判其犯罪行為,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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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乃論之罪和非告訴乃論之罪 -《天秤座 法律網》  一、告訴乃論之罪,是指該罪要有告訴權之人或被害人提出告訴,檢察官才能偵辦,也就是說如果被害人沒有向法院檢察署直接提告,或向警局報案後移轉法院檢察署,則檢察官不得主動偵辦該纇告訴乃論的案件,當然也就沒有後續檢察官提起公訴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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