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刺眼」造成駕駛視野受限,若遇到前車突然「急停」引起追撞事件,那究竟誰該負肇事責任?
台北車站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isCar! 在某一天的中午,大華開車行駛在某一路段時,因太陽太刺眼,導致大華沒有注意到前方小明的車輛忽然停下來,而沒有踩剎車。大華與小明的車相撞,大華車頭凹陷,小明的車尾也毀損,所幸兩人均無受傷。 Q:大華是否有責任? A:大華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已違反法律規定,雖大華因太陽太刺眼導致台北車站位於臺灣臺北市中正區,為臺灣鐵路管理局縱貫線、臺灣高速鐵路以及臺北捷運局共構之鐵路車站,也是台北捷運5號線、2號線的交會車站,乃三鐵共構的地下車站;站體周圍則有臺北轉運站及臺北西站A棟、B棟等公路客運樞紐站。臺北車站不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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