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的三種形式:將就的婚姻,只會有將就的結局
個人投資型保險所得課稅規定-由保險公司轉開扣繳憑單予要保人,並併入綜所 | 信達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02-2393-5347文/海苔熊 多年前我曾經回顧同居的研究,有些研究發現,同居的人比不同居的人更容易離婚,有些研究則沒有獲得這樣的結果,還有一些研究批評,這只是相關但並不保證因果(想知道細節請參看這篇文章)。 不過前幾天,好基友子鈞傳了一篇文章給我,我重新有機會去看這些研究,突然有一種不一樣的想法—&mda資料來源:財政部 信達歸納重點: 於投資收益發生年度依保險公司所開扣繳憑單計入綜合所得總額(僅投資帳戶部份), 未來身故或解約所得保險給付不用再分戶課稅。 適用於 99年1月1日起 要保人與保險人所訂立之投資型保險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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