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娶了富家女,我反而陷入經濟危機...
為員工投保,可否列報公司費用? | 信達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02-2393-5347 我盡量用一種中立,平和的態度來敘述整件事。我希望有經驗,懂生活的朋友給我一些建議。 我認識我老婆是通過長輩介紹的,那一年是我大學畢業工作的第三年,而我老婆剛剛準備畢業論文。我們的家鄉在同一個地方,她正好應聘到了銀行,所以回家鄉實習,而我在一家事業單位工作,通過介紹我們就認識了。 我在之前談過一個女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3條第5款規定,營利事業為員工投保之團體壽險,其由營利事業負擔之保險費,以營利事業或被保險員工及其家屬為受益人者,准予認定。每人每月保險費在新臺幣2000元以內部分,免視為被保險員工之薪資所得;超過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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