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積分課
| 侵權行為與債務不履行 | 律師事務所-台灣法律網上微積分課的時候,教授提到了久未用到積分,我看著滿滿的黑板趕緊抄筆記喔!頭也不抬的一直抄…突然教授問道 :「先積甚麼!?」頭一抬,眼一喵…嗯…不會…抄筆記要緊……繼續抄我的筆記……也沒人回要依循法律途徑請求他人賠償自己的損失,必須自己在法律上擁有一定的權利才可以,這種可以憑藉來對他人主張的法律上權利稱為請求權基礎,在訴訟程序上又稱為訴訟標的。 醫療訴訟可以主張的請求權基礎(訴訟標的)有兩種:「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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