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本之道
:: 觀看文章 - 中華民國刑法第二十八章 妨害秘密罪唸國小二年級的小胖,比同年齡層的小孩胖得多, 於是媽媽只好請醫生幫忙。 小胖:「醫生,我的體重已經超過四十五斤了,我該怎麼辦才好?」 醫生:「那你該多做一些運動!」 小胖:「可是我不喜歡做運動耶!」 醫生:「沒關係,這個運動非常的簡單,你只要一直從左至右,再從右至左的擺動你的頭 ,就可以了。」&nb中華民國刑法第二十八章 妨害秘密罪 第三百一十五條 (妨害書信秘密罪) 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文書或圖畫者,處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無故以開拆以外之方法,窺視其內容者 ,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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