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法增加恐怖情人條款,女性瞭解比例較低!
yam 天空部落-影音分享-六哲- 我好喜歡你 2016/1/23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家暴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只要年滿16歲,受到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的未同居伴侶非法侵害,便能申請保護令,而此條文也被立委稱為「恐怖情人」條款。對此Pollster波仕特線上市調網於2016/3/6(日)針對民眾對「恐怖情人條款」的認知狀況進行調查。 「2011年1月8日 ... 請到http://www.wretch.cc/blog/mso123456/2341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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