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端端停在「停車格」裡也被撞,這下除「仰天長嘯」發洩不滿外,車主該如何處置才能充分「保障」自身權益?
桃園國際機場回三重| Yahoo奇摩知識+isCar! 小明開車下班後將其愛車停在路邊的停車格內,之後他就去河堤慢跑,不幸的當他運動回來後,發現愛車的後照鏡已遭撞毀,但卻無法得知是誰撞的,實則為小王撞到後,未免遭受求償,見四周無人故予以逃逸,造成小明求償無門,小明應該如何主張權利? Q:小王有何法律上責任?A: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2015年8月19日 ... 如題我要怎麼坐車(公車大眾運輸工具) 不要搞笑列:坐計程車我住三陽路.重陽路那邊....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