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民機車對答
亂吐檳榔渣汁亂丟煙蒂,罰1200元 - 聯晟法網警民機車對答凌晨兩點,貓爸心情不爽,提著購物袋,步行前往便利商店購物。前方紅藍警示燈交錯閃耀,警察兩名。一人向貓爸揮舞手中紅色閃光棒,示意停下。 警察甲:「先生麻煩身分證看一下謝謝」 貓 爸:「我去7-11買東西。」警察甲:「我是說麻煩你把身分證拿出來我們看一下,跟你去7-11有在花蓮隨手丟菸蒂、亂吐檳榔渣汁,可是會有監視器盯著你,一但被拍到違規,將挨罰一千兩百元到六千元不等。花蓮縣強力執法,今年至少有三十六人被罰錢。 花蓮縣環保局為維護市區道路環境衛生,從今年元月開始就不定期在市區重要路口架設監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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