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肇事」傷人卻讓「父母」頂罪,受害者該如何舉證,讓真正的肇事者「伏法」!?
花たん-2008~2013超豪華介紹文。 - s8660620的創作 - 巴哈姆特isCar! 某天小明與家人在台北聚餐後,想開車載著媽媽到淡水兜風。於行經淡水之淡金公路路段時,不幸撞到在路邊等待過斑馬路之大華,導致大華多處擦傷、小腿骨折,然小明之母親為了不讓兒子留下前科,所以向警察謊稱是她開的車而使警察製作相關筆錄。試問小明及其母親有何刑責?大華只能自認倒楣嗎? Q1:小明需擔前一篇花姐的介紹請往→這裡 本次是一次統整花姐的投稿以及聲音變化。也算是重新介紹花姐一次,不過是無敵完整版的。內容是只會在我這看到,別的地方看不到的超大型文章。 內有大量介紹和影片歌曲,推坑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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