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六條

警察職權行使法誠徵客人~~ 老闆很幽默 !!警察職權行使法 【修正日期】民國100年4月8日 【公布日期】民國100年4月27日 【法規沿革】 1‧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 前項第六款之指定,以防止犯罪,或處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事件而有必要者為限。其指定應由警察機關主管長官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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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職權行使法這個儀錶板一看就懂, 應該要量產通用! 警察職權行使法 九十二年六月五日 第一條 (制定) ... 撞騙,應使其有權拒絕警察人員行使職權,爰於第二項規定。 第五條 (制定) 條文 警察行使職權致人受傷者,應予必要之救助或送醫救護。 理由 照黨團協商條文通過。 第六條 (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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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六條 - - 無名小站美國有微軟,中國有... 所以...只有一點點硬?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六條 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証其身分: 1.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2.有事實足認其對已發生之犯罪或即將發生之犯罪知情者. 3.有事實足認為防止其本人或他人生命,身體之具體危害,有查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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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職權行使法 -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招財貓表示:呵~呵~呵~ 沒空去烘爐地的人,不妨來我這求個發財吧!警察職權行使法 沿革 中華民國法律 中華民國 92 年 6 月 5 日 制定32條 中華民國 92 年 6 月 25 日公佈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200116580號令制定公佈全文 32 條;並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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