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白癡級的恐嚇信
賄賂 - 维基百科一封白癡級的恐嚇信親愛的x先生: 或許你會奇怪,這次兒子怎麼混成這樣,三天沒回家了,跟你說喔,你的兒子在我手上,請盡快的準備100萬給我,或者你還有的話,就能不能再給多一點,我也會很高興。 至於你的兒子我沒有欺負他,他叫我在信上寫,說他其實比較喜歡我這個大哥哥,他說你禿頭又很財迷,玩具都不買給他。我賄賂 、 受賄罪 是指個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而這些利益并不能從正常地從合法途徑得到。此為 貪污 犯罪之一。 1994年台灣省台中縣議會正副議長賄選案 2002年高雄市議長賄選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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