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注意而「未」注意,未保持「安全車距」造成追撞意外,到底該如何釐清肇事責任?
陳媽媽文具禮品社isCar! 某日大華開車上高速公路,快到高速公路出口時,前方車輛駕駛A因要下高速公路,打方向燈要切入旁邊車道,大華慢慢減速讓A先行;這時,後方車輛駕駛小明因為沒有注意到大華車輛開始減速,等驚覺時已經來不及剎車,而從大華車輛車尾猛力的撞擊,大華的車輛在撞擊A的車尾,造成A的車輛車尾毀損,小陳媽媽卡通文具禮品社 統編:13694721 本網站圖片及資料為公司版權所有 台北總公司TEL:(02)2264-3809 / (02)2261-1988 FAX:(02)2264-3874 批發倉庫:新北市土城區明德路一段153號 ......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