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不能結婚。(謹以此日誌獻給所有已經分手的情侶。)
聯 絡 我 們 | 入 境 事 務 處 如果,我們不能結婚。那麼,你來當我的伴郎吧。因為,我答應過自己,要跟妳,一起走進結婚的禮堂。 如果,我們不能結婚。那麼,你記得來看看我的孩子吧。 因為,我答應過自己,要跟妳,一起愛護一個可愛的孩子。 即使不是我們的那麼也請你分一點愛給他因為,他還沒出生的時候他就听懂了媽媽心裡一個深深的秘密。 如果他 們 的 意 見 或 建 議 , 寄 交 香 港 灣 仔 告 士 打 道 七 號 入 境 事 務 大 樓 入 境 事 務 處 收 ... 在 辦 公 時 間 內 , 致 電 本 處 檢 討 專 責 小 組 ( 電 話 (852) 2829 4141 或 (852) 2829 4142) ; 或 致 函 總 入 境 事 務 主 任 ( 管 理 審 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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