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肇事」傷人卻讓「父母」頂罪,受害者該如何舉證,讓真正的肇事者「伏法」!?
[勸敗] 第一次用Amazon.jp就上手 @ 阿蘇卡的日本再發現 :: 痞客邦 PIXNET ::isCar! 某天小明與家人在台北聚餐後,想開車載著媽媽到淡水兜風。於行經淡水之淡金公路路段時,不幸撞到在路邊等待過斑馬路之大華,導致大華多處擦傷、小腿骨折,然小明之母親為了不讓兒子留下前科,所以向警察謊稱是她開的車而使警察製作相關筆錄。試問小明及其母親有何刑責?大華只能自認倒楣嗎? Q1:小明需擔事情是這樣發生的。 上禮拜五我因為心情極度不佳,一時衝動就用了amazon買東西。 之前一直想要下手,但總因為運費太貴做罷。 上禮拜我連團都懶的揪,五分鐘就購買完成(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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