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肇事」傷人卻讓「父母」頂罪,受害者該如何舉證,讓真正的肇事者「伏法」!?
建立不使用信用卡的 iTunes Store、App Store、iBooks Store 和 Mac App Store 帳號isCar! 某天小明與家人在台北聚餐後,想開車載著媽媽到淡水兜風。於行經淡水之淡金公路路段時,不幸撞到在路邊等待過斑馬路之大華,導致大華多處擦傷、小腿骨折,然小明之母親為了不讓兒子留下前科,所以向警察謊稱是她開的車而使警察製作相關筆錄。試問小明及其母親有何刑責?大華只能自認倒楣嗎? Q1:小明需擔若要建立不使用信用卡的新 Apple ID,以供在 iTunes Store、App Store、iBooks Store 和 Mac App Store ... 如果您已經有 Apple ID: 當您使用 Apple 服務,例如 Apple Online Store 或線上註冊產品時,就會建立 Apple 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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