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上所寫的事
財政部賦稅署新聞稿-調高員工每人每月伙食費免計入薪資所得之上限金額,以增進員工福利-財政部賦稅署 ...『早報!早報!十五塊錢一份!』 一位男士買了一份報紙,然後對賣報生說: 『喂!這上面明明寫著十塊錢一份呀!』 『哦!你認為報上所寫的事,都是真的嗎﹖』 顧客打電話到餡餅店叫外賣 店員問:餡餅要切成四塊還是六塊 顧客說:四塊好了我想我吃不下六財政部近日核釋,自104年1月1日起,非屬航運業或漁撈業之營利事業及執行業務者實際供給膳食或按月定額發給員工伙食代金,每人每月伙食費,包括加班誤餐費,在新臺幣(以下同)2,400元內,免視為員工之薪資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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