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刺眼」造成駕駛視野受限,若遇到前車突然「急停」引起追撞事件,那究竟誰該負肇事責任?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機關入口網站isCar! 在某一天的中午,大華開車行駛在某一路段時,因太陽太刺眼,導致大華沒有注意到前方小明的車輛忽然停下來,而沒有踩剎車。大華與小明的車相撞,大華車頭凹陷,小明的車尾也毀損,所幸兩人均無受傷。 Q:大華是否有責任? A:大華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已違反法律規定,雖大華因太陽太刺眼導致企業托兒 幸福企業 工作規則 職工福利委員會 勞工退休準備金 勞資會議 工會業務 失業勞工子女獎助金 勞動條件 勞資爭議 職業安全衛生 就業安全 就業歧視及性別工作平等 勞工教育補助 勞動教育 勞動文化 勞動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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