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高一籌
改名放寬可3次 外籍人取中文名也要「姓氏前名字後」 | ETtoday生活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義大利人對猶太人說:「我們在古羅馬的底下發現了電纜,說明了我們祖先就 發明了電話通訊。」猶太人:「那你知道在耶路撒冷發現了什麼嗎?」義大利 人:「什麼?」猶太人:「什麼也沒發現。」義大利人:「啊,那你驕傲什麼。」 猶太人:「嘿嘿...那說明了我們的祖先已經發明了無線電。」某日,大毛胃痛得不得了,就到立法院院會三讀修正通過姓名條例部分條文,未來國民因名字字義不雅或特殊原因,一生改名次數從2次放寬成3次,此外,被認領、被收養或因宗教因素出世或還俗者也可申請改名,但未成年人第2次改名仍要等到成年後才能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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