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雙重國籍 公務員

無言... 補充一下. 我國公務人員任用規定是不能具備雙重國籍的.不過, 目前並沒有要你出示證明.所以也是有人有雙重國籍但乃具有公務員身份. 除非政策改變要清查國籍,不然應該不會有人發現. 不過事後若發現,風險就要承擔.有刑責及賠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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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中間...到底發生了甚麼事!? 公務人員(含政務人員)具結書 (本人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第二款(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之情事。(本人兼具外國國籍,現正辦理申請放棄該外國國籍手續中,並於民國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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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是這樣.......!!!!! 立法院院會4日三讀修正通過《公務人員任用法》部分條文,明定雙重國籍者擔任公務人員,被發現而撤銷任用者,應「追還薪資及其他給付」。另外,修正通過的條文也刪除「經合格醫生證明有精神病」文字,保障精神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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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劇...!!!! 立法院院會於九十一年元月八日上午三讀修正通過「公務人員任用法部分條文」,重點如下: 配合國籍法之修正,增訂放寬具雙重國籍者,符合相關規定者,得被任用為公務人員,解決具雙重國籍的常任文官任用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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