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證網址www.cpea.org.tw安全性

【二代健保】二代健保投保單位補充保費問題 -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1.健保法第34條規定,第一類第一目至第三目被保險人之投保單位,每月支付之薪資所得總額逾其受僱者當月投保金額總額時,應按其差額及前條比率計算應負擔之補充保險費,併同其依第二十七條規定應負擔之保險費,按月繳納。此為雇主之補充保費。...

網址安全性掃描由 google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