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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同居義務與分居 - mima home - Yahoo!奇摩部落格

夫妻履行同居之義務 與夫妻住所之設定,並非相同,然在具體情況同居義務仍多與夫妻住所之決定有關。依照民法第一 二條第一項規定,夫妻之住所原則上由雙方共同協議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時,得聲請法院定之。而法院在依聲請而裁定夫妻之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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