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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登記聲請書

委 任 狀 委任人: 住 址: 受任人: 住 址: 鈞院 年度 字第 號 事件,委任人之委任受任人為代理人,就本事件有為一切訴訟行為之權並有民事訴訟法第70條第1項但書所列各行為及第2項之特別代理權,特提出委任書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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