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證網址www.libertytimes.com.tw安全性

自由電子報 - 八七水災 曾發布緊急命令

緊急命令是憲法賦予總統為應付緊急危難或重大變故的緊急處分權,具暫時替代或變更法律的效力,等於一部針對特定事項的特別法。 緊急命令原規定在憲法第四十三條,但三十七年五月至八十年四月底,適用動員戡亂時期...

網址安全性掃描由 google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