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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緣(空談) | 老師每天上班只要八小時,超過就是[加班],加班超過1小時者得依規定以「時」補休

老師每天上班只要八小時,超過就是[加班],加班超過1小時者(餘數不採計)得依規定以「時」補休。請大家將附件看清楚。是六個月內都可以補假。這麼明確的事情,縣教師會還要去[請示],真是搞不清楚縣教師會幹部在想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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